近日,市财政局下拨2015年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资金,总计1.86亿元,其中农资综合补贴1.51亿元,粮食直补0.35亿元。
据了解,今年粮食补贴资金下达比往年有所推迟,主要原因为粮食补贴政策有所调整。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农业部下发《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省从中央下达的2015年农资综合补贴中安排20%的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其余8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按原政策执行。
据此,今年粮食补贴政策有所调整,补贴标准具体为:小麦70元/亩,其中农资综合补贴60元/亩(为上年补贴标准75元/亩的80%),种粮农民直接补贴10元/亩;玉米及薯类49元/亩,其中农资综合补贴44元/亩(为上年补贴标准55元/亩的80%),种粮农民直接补贴5元/亩;杂粮69元/亩,其中农资综合补贴44元/亩(为上年补贴标准55元/亩的80%),种粮农民直接补贴25元/亩。补贴面积仍然依据“上年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我省调整的20%农资综合补贴将主要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
今年我市粮食补贴资金发放程序与以前要求总体一致,将继续严格执行补贴公示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发放至种粮农民“一卡(折)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