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 土地知识 > 宅基地及房屋

2023佛山市南海区农村宅基地原址翻建、改建最新规定

2023年09月07日 09:23来源:土流网点击量:0

日前,佛山市南海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明晰南海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业务中特殊情形审查要求的通知。下面带来佛山市南海区农村宅基地原址翻建、改建最新规定。

佛山市南海区农村-摄图网

一、关于“原址翻建、改建”类业务的特殊情形

申请人“户”内有多处宅基地的,2018年2月26日之后已原址翻建、改建一处住房的,但因办理农村宅基地地上房屋共有产权人之间赠与、有偿转让产权转移变更而退出该处已原址翻建、改建住房的,不受《佛山市南海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南府〔 2022〕 81 号)第二十四条第(四)款的条件限制,允许其再原址翻建、改建“户”内的一处住房。

二、关于“异址迁建”类业务的特殊情形

农村村民仅有一处农村宅基地的,在申请办理使用农村宅基地异址新建住宅业务时,原不动产权证证载面积不足80平方米的,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批准面积可放宽至80平方米。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在2018年2月26日之后因办理农村宅基地地上房屋共有产权人之间赠与、有偿转让产权转移变更业务导致名下无农村宅基地的,在申请办理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审查业务时,不受《佛山市南海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南府 〔 2022〕 81 号)第十七条第(三)款的条件限制,不作为审查不予批准的情形。

85%的人还看了
你可能也爱看
附近热门土地
最新资讯
查看更多资讯
加载中...
火热
招募中
城市
姓名

下载土流APP

获取一手地块信息

小土给您发了元的新用户红包
距离领取结束时间还剩
-
-
-
恭喜获得土流红包
0
已存入您土流APP的账户券包
您可下载app进行查看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