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渔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旨在促进渔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赓续农耕文明,推动乡村振兴。那加强渔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一、加强渔文化保护方面
关于保护,《意见》提出2个方面6条措施。
一是加强渔文化调查和研究阐释。加强文化调查,以长江、黄河和沿海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渔文化搜集调查,掌握渔文化种类、规模、分布和保护状况等。开展分类整理,对物质类渔文化,有条件的地区有计划地进行集中存放和收藏,开展登记造册,对非物质类渔文化予以记录保存,并充分利用数字技术。促进文化研究,加强渔文化系统研究和内涵阐释,推动渔文化的理论体系构建,构建渔文化标准体系。
二是加强渔文化认定和整体保护。推进文物和文化遗产认定,具有价值的渔村建筑、渔业工程和景观等,认定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价值重要的,核定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鼓励具有重要价值的渔文化系统,申报列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等。开展区域性整体保护,对重要的渔村渔港渔区等渔文化重点区域,实行整体性保护,加强渔文化保护与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衔接。强化阵地建设,支持将渔文化重点区域纳入国家文化公园体系建设内容,鼓励设立区域性渔文化生态保护区,鼓励符合条件的渔文化重点区域申报美丽休闲乡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
二、加强渔文化传承和弘扬方面
一是提升渔文化展示和传承水平。丰富展示载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体验馆、渔民驿站等,将渔文化元素引入已建海洋馆、水族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场馆。推动体验传承,推动设立渔文化传承基地和研学中心,引导渔文化进校园、进社区,鼓励建设渔文化代表性项目传承体验中心,培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培育文化品牌,鼓励举办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打造渔文化品牌,选树优秀渔文化纳入曲艺传承发展计划、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等,推动区域特色品牌列入中华老字号名录、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等。
二是促进渔文化利用和产业发展。发展特色产业,鼓励发展以渔文化主题休闲垂钓、渔事体验、民宿美食和科普教育等产业,推动渔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丰富文化产品,挖掘渔文化产品和服务,研发优秀文化创意产品,深化艺术创作,推动产生一批反映渔文化的优秀艺术作品。拓展创意产业,引导和培育渔文化相关影视文化、动漫游戏、数字艺术等产业发展,加强高科技手段应用。
三是创新渔文化传播和推广方式。促进公众传播,吸纳各方力量参与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让渔区渔民更多享受渔文化保护成果,开展形式多样的渔文化活动。增进交流合作,加强渔文化交流研讨,推动将渔文化纳入共建“一带一路”和国际合作相关机制,利用国际平台推广中国渔文化。
总得来说,加强渔文化保护《意见》提出2个方面6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