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农村宅基地能否买卖和转让?
答:这个问题大家都很关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论购买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占有农村宅基地的,都是违反法律的。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流转,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城市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使用权是严格禁止的。但以下两种情况下,宅基地可以进行使用权变更登记,一种是随房屋“继承”,另一种是随房屋“赠与”。如办理继承手续的,合法继承人可以到公证处办理房屋《继承权公证书》,凭《继承权公证书》、身份证明材料、土地证到属地镇国土资源所申请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如办理赠与手续的,受赠人必须是该村村民,且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若符合条件的可到公证处或司法所办理房屋赠与公证或赠与见证,并携房屋所在地的村小组、村委会出具的《同意赠与证明》、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申请出具的《土地登记查询结果》、赠与双方的身份证明和户口本、土地证等资料到属地国土资源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赠与人赠与房屋后,不得再申请使用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