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农管在网上引起热议,大家以为就是和城管差不多的工作。有关农管农业农村部最新回应来了,那农管执法是干什么的工作?具体什么时候成立?
一、农管执法是干什么的工作?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并不是什么都管,而是有明确的执法边界的。经国务院同意,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目录,对执法事项实行清单管理,要求“法无授权不可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职责使命主要是打击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兽药等侵农害农违法行为,不会干扰农民正常生产生活。网上有的帖子提到的“禁止房前屋后种瓜种菜”等,并不属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范围。
按照法定职责,各级执法队伍紧盯春耕备耕、三夏生产、秋冬种等重点时点,围绕品种权保护、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检疫等重点领域、重点专项加大执法力度,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充分发挥了执法的护农促振兴作用。
二、农管执法具体什么时候成立?
根据网上信息梳理,“农业执法队”早在2003年就成立,2018年机构改革中由原来属于各地农业农村局、土地管理局、农机局管辖的下属多个执法部门合并整合为现行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并由“农业农村局”管辖。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以来,我们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实现依法护农、依法兴农。
一是规范执法程序。制订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制定发布《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及基本文书格式,细化了农业行政处罚从立案、调查取证、查封扣押到送达执行的程序规则,明确了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在内容和形式上的制作要求,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制定印发《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各地也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二是约束执法行为。制定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有关规定办法,细化执法机构和人员管理要求、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约束执法人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执法职责;地方农业农村部门也结合实际探索创新执法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组织体系,细化行刑衔接标准和程序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强化执法服务。农业行政执法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对于农民群众关心关注、反映强烈、利益攸关的严重违法行为,我们必须重拳出击;对于小农户、农民合作社、涉农小微企业等主体的轻微违法行为,要适当本着包容审慎的原则,更多采取劝导、警示、纠正等柔性执法方式;对首次轻微违法的,要探索建立免罚清单。对于农民利益受损的,不能只对违法行为人处罚了事,要主动搞好损害赔偿调解,尽可能帮助他们挽回损失。
总得来说,农管执法是主要是打击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兽药等侵农害农违法行为,不会干扰农民正常生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