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资金及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市财农〔2015〕95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起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财农〔2015〕10号)文件精神,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从2015年起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从中央下达的2015年农资综合补贴中安排20%的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其余8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按原政策执行。
二、2015年执行的补贴标准为:小麦80元/亩(其中:综补60元/亩、直补10元/亩、良种补贴10元/亩),玉米5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5元/亩、良种补贴10元/亩),薯类4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5元/亩),杂粮7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25元/亩、良种补贴10元/亩)。补贴面积仍然依据“上年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与2014年对比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