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水县对符合申报水稻种植大户补贴项目的申报对象的基本条件进行了审核,并对水稻种植大户补贴项目进行批复,对该县22位水稻种植大户进行补贴,资金共计226.2万元。
“大户补贴补在了真正种粮农民头上,投入得多就补得多。我们当然愿意大面积机械化操作了!”阜田镇洪同村种粮大户王园儿说。他今年种植水稻约2100亩,其建设晒场面积为2500平方米,按每配套设施每平方60元的补贴标准,审批后将领到15万元的水稻种粮大户补贴。
自2006年以来,吉水县连续八年获得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期间有四次还获得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今年,该县积极响应江西省2015年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指导意见,通过实施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推进了粮食规模化种植水平,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在这一政策激励下,该县涌现出了16名种粮面积5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为粮食增产创收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