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2015年中央财政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补助资金使用办法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安徽省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植〔2014〕78号)文件精神,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县水稻重大病虫危害,2015年中央财政拨付我县70万元的补助资金(省财农[2015]1043号文件),为将补助资金用到实处,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使用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和“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鼓励统防组织购买大型植保机械;突出水稻高产创建,和以稻曲病、稻瘟病、纹枯病为主的重大病虫害的有效预防,控制病虫危害,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二、补助范围
全县范围内实施病虫害防治作业统防统治服务组织(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专业服务公司、基层农技服务组织)和农户。
三、资金安排
1.鼓励统防组织购买大型植保机械,为推进我县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提供物力保障,安排30万元补助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购买大型植保施药机械(每台机械购置费10万元以上的),按购机总额的35%进行叠加补贴,以提高统防组织的购机积极性,先购先补,补完为止。
购机补助以服务组织(购机人)申请、县农机局农机补贴确认书、购机发票(复印件)、农委、财政组织人员验收确认后,打入服务组织(购机人)账户中。
2.安排麦茬稻稻曲病统防示范药剂40万元,统一招标采购36%丙环.咪鲜胺。安排在临淮乡、曹庙镇、长集镇、周集镇四乡镇。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管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及时下达补助资金;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及农药,依法追究违纪违规行为。
2.加强政策宣传。加强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的宣传,使社会各界全面了解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和理解,使统防统治工作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