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广棉花优良品种,提高棉花种植品质和效益,自2007年起,实施棉花良种补贴政策,对使用棉花良种的农民进行补贴。
1补助对象:
以在规定时间前出苗(移栽)的棉花实际种植面积为依据,实行种植面积全覆盖。
2补助标准:
每亩补贴15元。
3补贴程序:
(1)种植面积核定。
按照“农民自报面积;村委会核实、公示、确定、统计上报;乡(镇)汇总审核、公示、确定、上报;县(市、区)汇总审核上报;市汇总审核上报”五个层次进行面积核定。村委会采取直接丈量的方法核实农民自报面积。
(2)公示。
由村委会公示农民分户实际种植情况,公示期为7天;由乡镇公示所辖各村实际种植情况,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无异议后逐级上报。
(3)补贴资金直接发放。
棉花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直接发送。各级财政部门强化资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