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土地还能抵押贷款,解决了我们农民在融资过程中担保难的问题。”日前,当湖街道种植大户徐照宝在平湖农村合作银行当湖支行办完相关贷款手续后,高兴地拿到了一笔用117亩土地经营权质押的30万元贷款,这也是我市靠前的一单土地经营权质押贷款交易。
徐照宝于今年6月2日通过平湖市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与当湖街道金家村签订了一份为期19年的流转合同,从事大棚蔬菜种植。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徐照宝已经在基地投入130万元,用于大棚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原本想建设40亩滴灌,预计要投入资金16万元,由于前期投入较大,流动资金周转上遇到了困难,这个计划不得不搁置了下来。”徐照宝说,而这笔贷款显然解了他的燃眉之急。记者初步算了一下,这笔贷款的利率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20%,也就是年息6.372%,一年贷款利息总额为19116元,每月只需还1593元。该贷款比商业银行的其他经营类贷款利率普遍优惠2.5%至3%,而且节省了担保费用。
如何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金融联系起来,唤醒农村土地的融资功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是一个难题。近年来,平湖市农业贷款担保公司专为农业资金提供信用担保,解决了个人贷款担保难和农业龙头企业回笼资金慢的问题。今年以来已发放各类贷款35笔,累计贷款担保余额2289万元。然而,这显然远远满足不了家庭条件较差的农户对资金的需求。
怎样让“死资产”变成“活资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的发放无疑让农户多了一条融资渠道。“农民的承包地如果没有通过合法、规范的交易渠道变为流转土地,就无法界定其价值,抵押也就无从谈起。”市农经局农经总站站长孙宝明向记者解释说,4月底,我市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挂牌成立,给此次的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带来了可能。今年6月25日,平湖农村合作银行出台了“金土地”专项贷款管理办法,为通过平湖市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流转面积50亩以上的经营者提供专项贷款,以土地经营权及地上(含地下)附着物为抵押物进行评估,从而解决融资难题。
流转土地经营权可以抵押贷款,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突破融资难瓶颈的可能。孙宝明形象地举例说:“本来经营户拥有的100元钱只能做100元的事,现在可以做200元的事,提速效果当然明显。”据农经部门资料显示,到2008年年底,我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为6.8万亩,占全市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0.18%,其中流转50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占到了54%。土地经营权质押贷款这一新的信贷方式,对推动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