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可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土地流转”一词不断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说好的土地“命根子”,为什么要转出去呢?由谁引导?如何转好?
为什么要进行土地流转?
要想搞清楚为什么要进行土地流转,首先得弄明白土地流转到底是因何而生。
从发展的大局来看,土地流转得益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也是城镇化、工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结果。
从具体落实处看,一方面,普遍的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现象,造成了留守妇女、老人生产艰难,部分农田抛荒;另一方面,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一些以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代表的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崛起,支持指导性的法律政策相继出台。
土地流转由谁引导?
近年来,我国农村制度的不断改革完善对于土地流转、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特别是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以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为基础,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所有权、承包权的稳定是根,经营权的流转是形。
其实,土地流转的状况是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水平成正比。从全国看,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快一些,土地流转比例高一些,中西部地区发展慢一些,比例也低一些。
土地流转的目的是什么?
总结起来,土地流转的目的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
二是,转移农村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
三是,稳定粮食生产;
四是,促进城镇化、工业化。
简言之,主要还是为了达到的“四增”,即是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四化”增速。
土地流转,如何转好?
实践证明,土地流转应该采取积极、稳妥有序的态度。积极就是要起到引导、促进、服务、保障作用;稳妥就是要实事求是,因地、因时、因户而宜;有序就是要尊重规律,形成规范,有目标、分阶段、有重点、保质量、讲方法、求效果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