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我国仍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期,城镇化动力依然较强,与此同时,城镇化质量亟待进一步提升,城镇化发展面临的机遇动力和问题挑战并存。2022年7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出台了《“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发改规划〔2022〕960号),明确“十四五”时期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推动城镇化质量不断提高。《实施方案》中的政策举措,可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解读:
1、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户籍制度: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
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的机制,探索实施电子居住证。
劳动技能培训:开展面向新生代农民工等的职业技能培训。
随迁子女教育: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加大人口集中流入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
社保覆盖:逐步放开放宽居民在常住地或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
农民工劳动权益:逐步消除性别、户籍、身份等各类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
市民化配套政策:对吸纳跨省域、跨市域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多的地区给予财政支持;考虑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合理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2、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
城市群: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加强城市群对周边特殊类型地区发展的辐射带动。
现代化都市圈:建立健全省级统筹、中心城市牵头、周边城市协同的同城化推进机制,鼓励都市圈社保和落户积分互认。
超大特大城市:科学确定城市规模和开发强度,合理控制人口密度,有序疏解中心城区功能、设施以及过度集中的公共服务资源。
大中城市:推动制造业差异化定位、规模化集群化发展,支持三级医院和高等学校在大中城市布局,增加文化体育资源供给。
小城市: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支持资源枯竭城市因地制宜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加强民生保障和救助扶助。
县城:选择一批条件好的县城重点发展;优化边境地区城镇布局。
3、新型城市建设
公共服务:打造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市政设施:优化公交地铁站点线网、停车设施体系、水电气热信等地下管网的建设。
城市住房体系: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城市更新改造:推进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
防灾减灾:构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体系,加大内涝治理力度,推进管网更新改造和地下管廊建设。
创新创业:强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创新功能,促进创新型人才成长、集聚和发挥作用,优化营商环境。
智慧化改造:推行城市数据一网通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公共服务一网通享。
生态环境:积极治理水、大气、生活垃圾、危险废弃物等污染,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
历史人文:保护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4、城市治理
城市格局和建筑: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强城市风貌塑造和管控。
建设用地利用:实行增量安排与消化存量挂钩;推进“标准地”出让改革;推广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TOD)模式。
街道社区治理:完善网格化管理服务,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
社会矛盾治理: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行政区划:优先满足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用编需求;严格控制撤县建市设区,完善镇和街道设置标准。
投融资机制:夯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开发建设运营;防范化解城市债务风险。
5、城乡融合
土地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
融资渠道:鼓励各级财政和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城乡融合发展,逐步提高地方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
人才入乡:推进城市教文卫体等工作人员定期服务乡村,允许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依法享有相关权益。
城乡一体: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
公共服务:推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
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县域经济,构建多元化乡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