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是谁发明的这个问题在网上是有较大争议的。那么,公摊面积是谁发明的?国家为什么不取消公摊?
一、公摊面积是谁发明的?
李嘉诚。
中国在改革初期,由于住房改革起步较晚,当时在制度建设上一定程度上借鉴了香港房地产的开发经验,其中便包括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国家关于公摊的面积的最早规定,来自于1995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建房[1995]517号)。
二、国家为什么不取消公摊面积?
1、取消公摊面积,可能会导致房子单价上涨
取消公摊面积后,“羊毛出在羊身上”,房价总价可能不变,单价必然会上涨,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比如二线城市的房价是2万/平米,取消后可能变为2.5万/平米;一线城市的房价是7万/平米,取消后可能变成了9.5万/平米。单价大幅上涨高到20%、30%违背了两会提出的“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原则。
2、公摊面积的标准不固定
关于公摊面积国家并没有固定的标准,也没有明确的比例,只由开发商根据自己需求来设定比例。
比如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等都可被作为公摊面积,因此国家很难取消。
3、取消公摊面积,可能会导致公共区域设施质量降低
消公摊面积,还意味着开发商可能会忽视建设公共区域,有意在公共区域面积上偷工减料缩减成本。在有限的建筑面积里,尽可能多增加“套内面积”并减少“公摊面积”,同时减少配套设备,甚至会带来安全隐患。因为开发商无法从公摊面积获得收益,低劣的电梯设备、狭窄的过道走廊、隔音差、薄的墙体、保安亭不再存在等,这些极端的情形将可能发生。
三、公摊范围包括哪些?
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综上,公摊面积其实是香港著名的富豪李嘉诚提出来的,虽然公摊面积制度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但是如果想要取消公摊面积的话,还需要进行长期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