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网
中国网3月27日讯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国土资源部今日就《2012年我国石油天然气和主要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副司长许大纯表示,矿产资源补偿费从94年以来开始征收,2012年已经达到了近200亿的水平。
许大纯在回答记者问题时说,补偿费既是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权益的一种方式,同时我们在94年出台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里也强调补偿费要与开采回采率挂钩。这样我们要利用这种经济手段,推进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在维护国家权益的同时推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如果你这个合理利用水平高于国家设计利用的水平,你就可以少交补偿费,如果你达不到设计利用水平的“三率”指标,就得多交补偿费,这就是它的调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