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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农村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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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6-30

江山市农村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乙双方租赁(承包)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村面积_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租赁(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用途

该资源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承包)经营期限

该资源租赁(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租赁(承包)费及交付方式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当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__________(人民币)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该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该资源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租赁)金。

3.甲方应尊重乙方在承包(租赁)该资源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4.甲方签订合同时须提供该资源使用权承包(租赁)的合法手续,包括村社员(代表)大会讨论承包(租赁)事项的记录决议、农户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协议等,确保资源能够正常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租赁)的资源。

2.享有承包(租赁)资源上的收益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资源。

4.乙方承包(租赁)经营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承包(租赁)资源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六、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书面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租赁)的资源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租赁)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租赁)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资源,合同终止。

5.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6.承包(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前恢复原状,乙方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将资源恢复原状的,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作为恢复原状的费用。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有双方协商或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损失金额,违反约定一方负责赔偿。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承包(租赁)款,如乙方逾期支付承包(租赁)款,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收取每日_____%的违约金,若超过_____天未支付承包(租赁)款,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必须合法经营,承包(租赁)期间,乙方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因提前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资源存在状态,不得擅自转租给他人,乙方擅自改变或擅自转租他人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因提前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承包(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资源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如中途国家或集体需要拆迁征用,乙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提前终止,甲方负责将未到期部分承包(租赁)款退还,有关拆迁政策按政府规定并由甲方帮助协调落实。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江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由各乡镇(街道)鉴证,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一份。

附:1.村社员(代表)大会讨论承包(租赁)事项记录(决议)复印件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证单位(盖章):              签证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