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泉市调整农业补贴政策,将农资综合补贴中20%的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日前,阳泉市农委、市财政局依据市对县(区)粮食补贴包干基数,向三个农业县(区)预拨粮食补贴资金共计4372.84万元。
目前,该市粮食补贴工作正在紧张组织实施中。为保证农民能够及时拿到粮食补贴资金,杜绝挪用、挤占和抵扣粮食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阳泉市继续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采取补贴兑付“一卡(折)通”,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直达农户个人账户。
据了解,今年,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各省将从中央下达的2015年农资综合补贴中安排20%的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这笔资金将重点补贴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从今年起执行的补贴标准具体为:小麦70元/亩(其中:综补60元/亩、直补10元/亩),玉米及薯类4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5元/亩),杂粮6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25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