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进一步明确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农机产〔2015〕19号)、《关于报送黑龙江省2015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第一批归档信息的通知》(黑农机产函字〔2015〕13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5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委联发[2015] 57号)等文件要求,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召开专家审议会议,形成了《黑龙江省2015年第一批归档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公示稿》(见附件1)、《黑龙江省2015年第一批未归档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公示稿》(见附件2),经省农委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公示,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归档依据
《关于印发<2015-2017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农办机[2015] 5号)及内蒙古、甘肃、湖南和安徽牵头编制的全国部分非通用类机具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
二、归档情况
2015年申报我省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归档的产品共270个,其中予以归档的共156个产品(见附件1),未予归档的共114个产品(见附件2),不予归档理由如下:
(一)相关鉴定机构未发布推广鉴定信息的产品,暂缓归档;
(二)超出我省2015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产品或者属于国家归档的产品;
(三)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产品;
(四)申报产品的基本配置和关键技术参数不在分档范围内的产品;
(五)申报产品报告中无分档要求的配置和关键技术参数的,鉴定机构未出具相关说明导致无法核对的产品。
三、公示其他事宜
(一)公示时间自2015年7月30日起至8月5日17时止。
(二)公示期间,请生产企业抓紧核对本企业产品相关信息是否准确,主要是企业名称、产品型号和主要配置及参数等,若与营业执照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报告等不一致,请于2015年8月5日前,由企业提供简要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寄送到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质量监督办公室,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hnjzljdb@163.com邮箱。
(三)公示期间,如对附件中其他企业的产品归档有异议,请于2015年8月5日前,通过电话咨询、发送电子邮件并邮寄纸质材料的方式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