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农业改革后,中央补贴政策又要大调整!
中央近日发布文件,调整和完善了关于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相关政策。这预示着补贴政策又有了大调整!
1.农业大户、家庭农场也能申报了!
以前,该项目申请主体是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新政策规定:经有关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可以纳入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范围,不再受独立法人资格条件的限制。
2.材料简化,更快拿到补贴资金!
以前,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来说要申报这个项目,需要:所需原材料70%以上来自企业注册地、两年连续盈利、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三不欠”、固定资产净值等。而新政策规定:只要在工商部门注册1年以上、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的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均可申报产业化经营项目。
3.政府出钱,农民也能当老板
农业产业化经营都是采取“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组织形式。新政策规定:鼓励部分财政资金的投入,由农民或农民通过合作社,对龙头企业持股。
4.申报项目地域不限,哪里容易“点“哪里!
新政策规定:取消对上市公司申请财政资金扶持的限制,鼓励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到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地投资建设原料基地和加工基地。对于在异地建设生产基地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允许在项目所在地申报产业化经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