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法治周末 作者:武杰
3月8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工作报告,报告中关于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一项任务安排是,抓紧研究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并继续审议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
2008年,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被列入全国人大修法计划,至今已耗时5年。全国人大代表、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对外表示,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正在进一步修订,未来要在修订立法的基础上考虑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流转,即缩小征地范围。
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流转,被业内人士称为“中国第三次土地革命”,社会上已有强烈的期待和呼吁。徐绍史的一番言论,自然让众人的希望之火燃得更旺。
现有土地制度成为城镇化的障碍
今年已经30岁的河北农民张红军,读完大专后在城市里飘了几年,没有找到合适自己的出路,便回到了老家承德市宽城县。
对于土地,张红军没有什么感情。在山区,平均到每个人头上的几分山地、几棵果树,对他来说没有什么吸引力。每年春种秋收被他视为一件大麻烦事,“种点玉米,总共也收不了多少,卖也卖不了几块钱,有什么意义”?
“必须要进城”,张红军铁了心。对于他来说,进城最好的选择就是搬到30公里以外的县城。张红军的父亲对此十分反对,家里的新房刚刚盖好没有两年,况且县城的房子,也卖到了3000多元一平方米,买一套楼房,家里十几年的积蓄都得掏空。
拖到今年年初,张红军的儿子出生,张红军以“孩子不能再当农民”为由,在县城花40多万元买了一套120多平方米的楼房。
“一个最大的问题是,家里的房子、土地怎么办?不能带走,留在那儿又没什么用。”张红军说,对于城镇化,他最关心的是户籍制度改革和农村土地的流转政策,“如果土地和宅基地都能卖了,肯定要卖掉”。
对于在城市奋斗的大约2.6亿农民工来说,这是他们共同的难题。现在每年有1000多万农民转移到城镇,然而他们不能通过自己在农村的土地获得满意的收益,在城市的立足又显得那么遥远。
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李恩平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现有的土地制度,包括农村土地制度、城市土地制度以及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的相关制度都存在缺陷。中国农村的集体土地制度是城镇化的最大障碍,进一步推进城镇化的关键是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李克强总理在过去45个月里6次在公开场合提到城镇化。他强调,推进新型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关键是提高城镇化质量,目的是造福百姓和富裕农民。不少专家指出,一方面农民手中没钱,买不起商品房,很难在城市扎根,另一方面老家的土地抛荒、房屋闲置,不能通过合法合规的渠道转化成财产性收入,如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今年“两会“上,代表、委员也发出强烈的呼声。民革中央的提案表示,农村闲置的住房和土地既是巨大的发展资源,也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所以要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提供方法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