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是城镇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具有显著的基础性、先导性和自然垄断性,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关系实体经济运行成本效率。近日,省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解读,具体有哪些措施?下面为大家来介绍!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意义和总体目标
1、《实施方案》对于系统性解决全省水电气暖行业在价格收费、行业管理、服务标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降低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提高水电气暖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持续改善和优化我省营商环境。
2、《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取得明显成效,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建立,政府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行业定价办法、成本监审办法、价格行为和服务规范全面覆盖,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政策措施
《实施方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分类规范、创新制度、部门协同、强化监管的原则,就清理规范收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深化行业体制机制改革,提出六大方面具体政策措施:
1、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
区分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和接入工程、其他各类收费等,重点围绕建筑区划红线内外工程建设、报装接入、验收开通、设施维护收费等,全面取消不合规、不合理和已纳入水电气暖定价成本的相关收费,以及其他各类违规收费,包括计量装置强制检定收费、向用户收取的水电气暖代收费用等,共计取消53项收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禁止再行收取和变换名目收取。
2、清晰界定投资和付费责任
厘清政府、企业、用户权责,分类明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筑区划红线内外的投资建设和管理维护主体。各地政府应将征收的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按规定用于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得转嫁由水电气暖企业负担。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水电气暖企业投资界面要延伸至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用户不承担红线外任何费用。对城中村、城市周边农村集体用地建设项目投资界面延伸范围,规定由各地结合实际明确。
3、加快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水电气暖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主要通过价格得到合理补偿。建立健全“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定价机制,在强化成本约束基础上,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价格。明确供水企业接管二次供水设施的,运维成本计入供水价格,不得另行收费。稳步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和完善峰谷分时电价。创新完善以标杆成本为基础的天然气配气价格机制。
4、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
在清费顺价基础上,对确需保留的少数收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制定完善成本监审和定价办法,加强信息公开;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禁实施垄断行为。
5、提升服务水平
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完善服务质量规范和评价体系,强化企业服务意识,优化办理流程,健全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促进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6、改善发展环境
加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接入工程规划建设管理。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限制,激发市场活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加快形成公平开放、竞争有序、行为规范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