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乡村振兴仍然是我国重中之重。在今年上半年的时候,还挑选出了一批驻村干部去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而其中之一,就是把农民手中闲散的土地流转出去。但村民在签土地流转合同的时候也不能大意,那土地流转合同有哪些陷阱?有这3种情况的千万别签字!
一、土地流转合同有哪些陷阱?
1.土地流转合同陷阱一:合同没有标注土地用途
有可能出现以租代征的现象。还有的人会利用这个来装空子,就是把耕地当厂房来使用,堆砌煤款、砂石等。到后期自己想要耕种的时候,不仅肥力跟不上,还不好犁地。所以没有注明土地流转用途的,不能盲目的去签,不然受骗了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2.土地流转合同陷阱二:农业补贴归属权
如果没有明确的话也是不能签字的,否则就会容易出现经济纠纷。不过,现在国家农业补贴发放对象是谁种地谁就领取补贴,若是流转给种植大户,补贴当然也只能阀盖他。没有种地的农户是领取不到的,但这种现象极易造成纠纷,拥有农户的土地就认为这个补贴该他领取,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3.土地流转合同陷阱三:了解流转方式
在签订流转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合同里边是否有流转的方式,主要流转方式有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等。出了流转方式还要看流转价格及支付方法,如果没有这些具体信息的话,也不能签订合同。
三、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还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在签订的合同中必须要包括当事人的姓名住址以及所有的联系方式,而其中还需要涉及到土地的名称加上面积质量等级信息,更要包含流转的期限,要标注流转土地用途,还要约束双方当事人所需要承担的义务和权益。
在合同里边一定要注意标明流转的价款或者是股份分红的比例,确定好支付的方式和支付时间,而且还需要在最后服务上相关设施的处理方法等等,要明确指出土地被依法征收或者征用占用时所发放的补贴归属问题。
总得来说,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仔细,不然个人的权益就无法保障。因为签订之后,合同就生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