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如建房需要审批宅基地,种地需要用到耕地。所以也导致土地类型较多,但不同的土地用途不一样。那么,点状用地是什么意思?属于什么地类?附点状用地最新政策如下:
一、点状用地是什么意思?
点状用地是指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不适合成片开发建设的地区,根据地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区位条件和发展潜力,结合项目区块地形地貌特征,以及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等点状布局,按照建多少、转多少、征(占用)多少的原则点状报批,根据规划用地性质和土地用途灵活点状供应,开发建设服务于乡村振兴的项目用地。
二、点状用地属于什么地类?
点状用地属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是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拓展农业农村功能,延伸产业链条,涵盖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就地消费等环节,用于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村休闲观光旅游、电子商务等混合融合的产业用地,土地用途可确定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等。
三、点状用地最新政策
2021年7月2日,自然资源部对温艳嫦、刘毅、吴玉莲、黄达昌、冯玉宝等五位代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第7722号建议《关于用活点状用地政策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的回复。该建议提出的完善配套政策、允许项目用地位置调整、简化审批程序等建议对我部工作有重要借鉴意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现答复如下:
1.关于完善配套政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十四五”期间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合理用地需求,我部于2019年5月印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明确各地可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申请。
今年1月,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休闲观光旅游而必须的配套设施建设,可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等约束条件、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安排少量建设用地,实行比例和面积控制,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供地手续。在村庄边界外,具备必要的基础设施条件、使用规划预留建设用地指标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暂不做规划调整。
2.关于允许项目实施时进行位置调整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具体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总体设计一次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方案分期申请建设用地,分期办理建设用地有关审批手续。关于建设项目完成用地审批后,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位置调整如何办理用地手续,现有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我部将积极开展研究,适时提出相关立法建议。
3.关于出台相关工作指引或者操作细则
为抓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同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通知》专门明确,村庄建设边界外符合条件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具体用地准入条件、退出条件等由各省(区、市)制定,并可根据休闲观光等产业的业态特点和地方实际探索供地新方式;各省(区、市)要结合实际制订实施细则。目前,我部正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等部门指导督促各省(区、市)研究制订实施细则。
4.关于简化审批程序及资料
生态环境部今年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进一步精简环评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减少报告书、报告表的编制数量10%以上,减少登记表编制数量40%以上。新修订的分类管理名录将农产品基地、经济林基地、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等类别项目纳入管理名录,其余未纳入名录的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可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水利部围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了包括承诺制、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等在内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于规模较小如征占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不足1千立方米的项目,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对于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项目实行承诺制管理。
总得来说,点状用地是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土地,属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
>>推荐阅读:点状用地属于什么地类?如何用活“点状用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