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发布“人才新政20条”,主要涉及非沪籍人员住房限购政策,前几天小编发布了上海各区县的限购政策,这次就来看看新政策有哪些调整吧。
限购原政策:非沪未婚不能买房
现有的上海非沪人士限购政策是2011年发布的“沪九条”,之后2013年的“沪七条”做了微调。
目前的政策是非沪籍人士在上海购房的前提是无本市住房、3年内累计缴纳2年以上个税或社保的已婚家庭,且仅能购买一套住房。
根据新政策意见,这次调整针对的是达到上海居住证积分标准分值,且个税缴纳到一定数额或者职工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一定标准的非沪人士。
目前,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标准分值为120分。按目前规定,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往下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最高30分;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也就是说只要43岁以下的本科学历即可达到120分。
但是对于要缴纳的个税和社保基数要求并未公布,业内猜测对个人社保基数的要求,应当在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到3倍之间。2014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5451元,2-3倍的话就是10902元到16353元。基本可以判断定向微调面向的对象是那批月薪过万的“人才”。
不限购的房子:公寓式办公楼及拍卖房
公寓式办公楼属于办公建筑,土地使用分类为商服用地,房屋用途为办公。这种房子本质上仍是办公楼,不属于住宅,不属于限购范围。但这种房子不允许寄放户口,也没办法办入学的,且水电等费用也按商业标准收费。
拍卖房的来源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法院委托的强制执行的拍卖;二是个人或企业单位委托的拍卖。一般而言,前者不限购,后者限购。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司法拍卖房都不限购,具体还要依照各区县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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