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简化土地审批内部运转环节,优化供地流程,提高供地效率,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近日,市国土资源局印发《关于简化审核流程提高供地效率的通知》,对我市供地流程作了进一步简化,该《通知》自7月1日起试行。
此次审核流程简化主要针对集体建设用地审核、个人划拨住宅补办出让手续流程、公开出让工业用地审核3类供地事项。简化后,该3类供地事项主要由分局负责受理审批材料、组织会审。会审通过后,分局负责通过局内网报送请示文等审批要件,国土资源窗口负责报市政府审批,不再逐项审核用地审批材料,不再组织市局会审。
其中,个人划拨住宅补办出让手续用地因不涉及土地使用权人变化,市政府批复后,不再进行供地公示、不再签订出让合同,由土地使用权人缴齐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直接申请登记发证;需要确定工业用地公开出让起始价的,由分局核算征地成本,通过会审确定。内部运转环节简化后,该3类土地供应时限将大大缩短,供应效率将有明显提升。《通知》要求,各级要高度重视用地服务和保障工作,把简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服务环境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抓紧抓实、抓出成效。《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分局与市局相关科室间的职责分工,对规范档案存档、强化监督检查等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