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南京市农业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应急工作方案》(宁农农〔2021〕5号,以下简称《方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在我市范围内,包括洪涝、台风、冰雹、干旱、暴雪和低温冻害等农业自然灾害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给农业生产主体造成了严重损失,不同程度影响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有效做好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有序、稳定发展,保障粮食、蔬菜和副食品生产安全和有效供给,特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对《方案》的起草,我们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结合近年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实践和农业生产技术意见,形成《方案》(讨论稿),同时征求相关处(站)和各区农业农村部门意见,针对相关意见对《方案》(讨论稿)进行修改和完善,并经局党委会研究后,最终形成《南京市农业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应急工作方案》,于2021年5月25日印发各区、各相关处(站)实施。
三、主要内容特点
本《方案》适用于发生在市域范围内的洪涝、台风、冰雹、干旱、雪灾和低温冻害等农业自然灾害应急。主要内容特点如下:
1、强化农业防灾减灾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市农业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局重点产业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处(室、所、站、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明确相关处(室、所、站、中心)工作职责
根据相关处(室、所、站、中心)工作职能,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种植业管理处负责市农业农村局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的牵头、灾害预警、组织协调和情况汇总等工作。明确粮油、蔬菜园艺、畜牧、渔业、农业装备等农业产业处牵头会同相关处(室、所、站、中心)做好灾害预警、灾情统计与灾后服务指导等工作。局种业管理处牵头会同市种子管理站,负责抗灾救灾和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等工作;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协助负责宣传、信息发布、舆情应对等工作,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计划财务处负责与市财政局对接,争取灾后必须的救灾资金和补助费用等工作。办公室负责安排应急值班值守、车辆调度等综合协调工作。
3、完善具体的应急响应措施
重点是灾害预警: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制定好防御预案和技术意见,利用微信、短信等途径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指导基层和农户做好防御工作;灾情调度:种植业管理处负责灾情调度总牵头,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省、市有关部门。过程性和救灾情况,按粮油、蔬菜园艺、畜牧、渔业和农机装备等行业条线,由市局相关处室统计后报种植业管理处汇总。结果性灾害由各区农业主管部门汇总确认后报市;服务指导: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一线,加强分类指导,开展防灾减灾服务,指导种、养殖户(市场主体)做好风险隐患排查,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响应处置:建立灾情处置会商机制,因地制宜地、科学施策,及时制定救灾方案,突出对种养大户、规模设施农业基地等重点对象生产自救的指导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保险理赔定损工作。
4、对农业防灾减灾应急工作提出要求
各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和制定农业防灾减灾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明确相关责任主体职责,做好灾情信息收集和报送,落实防灾减灾措施,指导做好灾后生产恢复工作。各处(室、所、站、中心)要根据自身职责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明确防灾减灾工作责任人,落实好各项应急响应措施,确保防灾减灾工作及时、科学、有效;畅通信息渠道:建立便捷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发布的灾害信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传递到位。发布的气象信息、防灾减灾技术指导意见,可通过相关微信群、QQ群等平台传递;加强值班值守: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易发多发灾害风险点的巡查巡防,落实应急联动机制,及时收集汇总灾情信息,按规定组织上报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