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财政厅下达临汾市2015年农民种粮补贴资金43918万元。其中,农资综合补贴资金37045万元,粮食直补资金6873万元。
为进一步增强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中央要求各省从下达的2015年农资综合补贴中安排20%的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其余8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按原政策执行。
新的补贴标准为:
小麦70元/亩(其中:综补60元/亩、直补10元/亩);
玉米及薯类4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5元/亩);
杂粮6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25元/亩)。
补贴面积仍然依据“上年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对改变耕地性质的不予发放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如,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被征(占)用为建设用地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国家不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