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是指土地所有人将土地所有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有偿的是买卖,无偿的是赠与或遗赠。土地转让行为只能发生在土地私有制的社会里,我国在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土地变私有制为公有制,因而不允许土地转让。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受让人仅对土地享有使用权,而所有权仍属于国家或集体。
土地转让税率
转让土地使用权,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
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视同销售不动产,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土地转让办法
办事程序
由转让双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利用股受理审查是否符合转让条件—现场勘测—地价评估—填写转让申请审批表—利用股审核—报局批准—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土地转让报件
1.用地申请
2.土地使用证(原件)
3.原出让合同,批复文件(涉及招、拍、挂的提供成交确认书)
4.双方转让协议
5.如改变规划的提供规划部门意见
6.土地评估报告
7.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4.《国土资源部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
5.《河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管理规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7.《划拨用地目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