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作为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重要财产,对每一家一户都非常重要,如今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加大,我国相关法律对宅基地做了明确规定,如今北京怀柔区宅基地的政策有哪些?建房可以建几层、申请宅基地程序是如何的?一起往下看。
一、北京怀柔区宅基地建房可以建几层?
2021年4月13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北京市怀柔区农村宅基地及村民建房管理办法(试行)》,对宅基地管理,全区村民建房秩序做了相关的规定。其中第四章“村民建房审批与管理”对建房层数做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村民建房应当在依法、合理取得的宅基地上进行。基底面积占宅基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75%,房屋檐口高度(以房屋基底上平面起计算)原则上不得超过7.2米,房屋层数不得超过二层。房屋四至(含滴水)垂直下落投影、台阶均应控制在自家宅基地范围内。
另外,《管理办法》介绍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新批宅基地用地标准每户最高不得超过167平方米。
二、北京怀柔区宅基地政策
1、宅基地申请条件
宅基地申请主体应当是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或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村民。
具备宅基地申请主体资格,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将原住宅出卖、出租、赠与或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可申请宅基地:
(1)本户内有2个(含)以上子女,除1名和父母共同居住的子女外,其他子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房分居且现有宅基地按照规定用地标准无法分户扩建的;
(2)因地质灾害搬迁、新村建设等按照统一规划批准使用宅基地的;
(3)经村民委员会同意,确因交通不便、饮水困难等原因申请村内易地搬迁的;
(4)国家工程等公益性建设占用原宅基地未进行住房安置的;
(5)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2、申请宅基地程序
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审议且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到场审查合格后进行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村委会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乡镇政府下达宅基地批复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到实地钉桩放线。
3、村民建房审批程序
征询相邻土地使用权人意见,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审议且公示无异议后(四邻意见不一致的由村委会形成是否同意其建房的决议),报所在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会同村委会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现有宅基地及房屋情况、是否征询四邻意见等,现场确定建房位置和基地高度。依据村庄规划及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出具建房批复。
三、北京怀柔区闲置宅基地盘活
在确保村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可以通过自营、合作、出租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住宅。
盘活利用的闲置住宅应当是在合法宅基地上已经闲置且预期继续闲置2年以上的住宅。闲置住宅出租应当履行出租登记手续,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严禁出租不符合条件的房屋,严禁违法群租。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另行约定续期。续订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如今,宅基地的申请越来越严格,特别是人多地少的地区,原则上都不在新批宅基地。大家在申请或者翻新的时候一定要先去了解政策,不要超出建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