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那如何做好驻村帮扶工作?
一、选派范围
1.对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脱贫村作为重点,加大选派力度。
2.对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轻的村,可从实际出发适当缩减选派人数。
3.各地要选择一批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选派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对党组织软弱涣散村,按照常态化、长效化整顿建设要求,继续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
5.对其他类型村,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作出选派安排。
二、严格人选把关
1.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
2.工作能力强,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
5.工作队员应优先选派中共党员。
三、主要职责
1.建强村党组织
重点围绕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推动村干部、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推进强村富民
重点围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做好常态化监测和精准帮扶。
3.提升治理水平
重点围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乡村善治水平,推动化解各类矛盾问题。
4.为民办事服务
重点围绕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落实党的惠民政策,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四、加强管理考核
1.任期时间: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任期一般不少于2年,到期轮换、压茬交接。
2.任期要求:同步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村,队长由第一书记兼任,队员一般不少于2人,任务重的可适当增加人数。
3.任期待遇:驻村期间,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驻村工作半年以上的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