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各地都开始发布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建议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是对2021年各省税率、减免征契税做相关规定。下面土流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2021年浙江房屋契税新政策及收费标准。
一、2021年浙江房屋契税新政策
2021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开始实施,因此在9月之前浙江省还是继续沿用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其中规定契税适用税率为3%。
7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对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免征或者减征办法作如下决定:
1、契税的适用税率为3%。该税率也是法定税率范围(3%-5%)中的最低税率。
2、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1)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选择货币补偿的,对成交价格不超出货币补偿部分免征契税,对超出部分减半征收契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且不支付差价的,免征契税,支付差价的,对差价部分减半征收契税。
(2)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
3、本方案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注:《方案》建议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契税优惠政策同时,延续浙江省现行的契税优惠政策(浙财农税字〔2005〕23号)。
二、2021年浙江房屋契税收费标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6年颁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新《契税法》的实施不会影响个人购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延续,目前,税务部门也没有接到任何关于这一优惠变动的通知。在新通知发布之前,这一政策不会改变。
以上就是关于2021年浙江房屋契税新政策及收费标准的介绍了,虽然新版契税法即将实施,但是从多个省份发布征求意见稿显示,基本上都和之前的税率保持一致,而且优惠政策同样继续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