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国家对于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在年年提高。例如2020年7月29日,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那么,2021年优抚对象抚恤金上调吗?能按月发放吗?
一、2021年优抚对象抚恤金上调吗?
会上调。在今年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多处涉及退役军人工作,明确表示要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但是具体上调标准还得看退役军人事务部的通知,一般在每年的7月底就会公布上调标准。
二、2021年优抚对象抚恤金能按月发放吗?
2020年10月26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发〔2020〕47号)文件,内容明确规范: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按月发放。
退役军人办发〔2020〕47号文件,不仅明确统一了发放时间,同时还优化了发放资金的流程,通过社会化保障发放的方式,让优抚对象及时足额领取到补助金。
如《通知》的第二款明确“优化发放流程”,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对象、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严格落实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切实做到足额按月兑现。
三、优抚对象是指那类人?
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抚恤对象包括:三属”(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三红”(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现役军人家属、——本条所称的家属是指军人(含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军人生活的,十八周岁以下的弟妹、军人自幼曾依靠其抚养,失去自养能力后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
优待对象包括:现役军人、复员军人(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参战军人、参核参试军人、退伍军人属于优待对象。优待对象和抚恤对象统称为优抚对象,
重点优抚对象指:残疾军人,“三属”(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三红人员(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伍军人。
可以知道,2021年优抚对象抚恤金将继续上调,具体上调多少,还未公布,大家可以多关注后续政策的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