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已经连续几年在八一建军节前夕提高优抚对象抚恤标准。最近的一次是2020年7月29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就发布了关于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标准的通知,前几年都是由民政部在7月底发布的。那2021年八月会再次提高优抚对象抚恤标准吗?最新消息是怎样的?具体会提高多少呢?
一、2021年八月再次提高优抚对象最新消息
在2021年两会政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指出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这也明确了2021年优抚对象的抚恤金会再次提高。落实政策时间一般在八月之前,主要考虑到广大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对“八一”建军节的特殊情感,体现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优抚抚恤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人群:
1.三属: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三红: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3.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现役军人家属。
需要注意的是家属是指军人(含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军人生活的,十八周岁以下的弟妹、军人自幼曾依靠其抚养,失去自养能力后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
二、2021抚恤金具体会提高多少?
1.在乡老复员军人
各地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切实保障其生活水平。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2.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的原则,调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标准不低于50元。
①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80元;
②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20元;
③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60元;
④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00元。
3.参战退役人员
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提至每人每月750元。
①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
②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50元;
③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
④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50元。
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以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提至每人每月750元。
①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
②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50元;
③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
④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50元。
5.烈士子女
对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提高生活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50元,提至每人每月590元。
6.弄村籍退役士兵
对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提至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50元。
7.农村老党员
对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调整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具体调整补助标准如下:
①1937年7月6日前入党,提至每人每月870元;
②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提至每人每月810元;
③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提至每人每月730元。
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仍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已对老党员进行定额补贴的地区,但补贴标准低于以上标准的,要进行差额补贴;而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补贴标准发放。
总得来说,2021年八月再次提高优抚对象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具体提高多少金额就需要看各地政府通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