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在甬购买住宅和非住宅的,按其所购房屋实际缴纳契税额度的50%给予购房补贴。这个在坊间流传了近十天的宁波购房补贴政策,昨天终于由市财政局以正式发文的形式予以确证。
购买住宅非住宅均可补贴50%
简单点说,原来要缴3%契税的———包括140平方米及以上的非普通住宅、商铺、写字楼,140平方米以下的非家庭唯一住房,现在最终只要缴1.5%;
原来契税为总房价1.5%的———即面积14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唯一住房,现在只要0.75%;
原来契税为1%的———即面积14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唯一住房,则减至0.5%。
有业内人士推测,本次政策调整,收益最大的,估计就是那些住宅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的改善型购房者了(由于面积的原因,140平方米以上属于非普通住宅),根据140平方米总价280万元来算,一套房子(非家庭唯一住房)原本契税按3%缴纳,需要8.4万元,而今只需要4.2万元就能搞定,省了一半的钱。
时间怎么认定?
商品房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房购房时间以产权登记受理日期为准。对同一房屋,同时符合多项购房补贴政策的购房户,任选一项,不得重复享受。
换言之,如果购房者买的期房是7月1日前付定金的,但合同是7月1日之后签订的,就可以享受财政补贴。而如果买了二手房后,过户受理的时间在7月1日之前的就没办法享受此次财政补贴了。
补贴怎么申请?
购房补贴申请程序是怎么样的?据了解,商品房购房户凭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和完税凭证申请补助。
二手房购房户凭《存量房买卖合同》和产权登记受理单、房屋所有权证和完税凭证申请补助。购房补贴受理发放的截至时间为房地产公司交房结算发票开具后半年之内办理。
补贴如何发放?
购房补贴实行属地发放,即购房户向购房所在地财税部门申请购房补贴。其中海曙区、江东区全部,江北区城市规划区部分(不含甬江、庄桥、慈城、洪塘),高新区杨木碶路以西部分,鄞州区书香景苑及纳入市房产局直接发证的飞虹新村部分,由市地方税务局契税中心负责购房补贴的申报受理和资金发放工作。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合理设置购房补贴的受理发放窗口,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方便购买者办理。
可享受多项购房补贴政策的只能任选一项
需要提醒的是,这次的购房补贴政策中有一句话:“对同一房屋,同时符合多项购房补贴政策的购房户,任选一项,不得重复享受。”
目前,本市在施行的购房补贴政策,只有去年10月初出台的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政策。按照政策规定,自2014年9月20日起至2015年9月19日止,对在甬就业的毕业10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购房户,给予房价总额1%的购房补贴;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不含140平方米)普通住房的购房户,给予房价总额0.75%的购房补贴。
两相比较,对于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高校毕业生来说,新的购房补贴政策力度,还不如原来的大。因此,能享受“缴1%补1%”政策的高校毕业生们,还是可以偷着乐。
当然,原本只能享受0.75%的购房补贴的高校毕业生,现在不用再去打各种证明了,反正,按照新的购房补贴政策,没证明也能享受到0.75%的购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