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土是具有强烈胀缩和扰动特性的粘质土壤,而我国东北地区的黑土也地处世界主要黑土带之一。但近日,却发现黑龙江9万平黑土遭盗挖,那具体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被盗?盗黑土的人会怎么处罚呢?土流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事件详情如下:
一、黑龙江9万平黑土遭盗挖!具体是怎么回事?
东北黑土地素有“耕地中的大熊猫”之称,有机质含量数倍于黄土,珍贵的“黑土层”不仅是稀有矿产资源,也是东北大粮仓的重要保证。正值东北备春耕时节,位于世界著名黑土带上的黑龙江省五常市近日发生盗采泥炭资源、破坏耕地案件。当地9万多平方米黑土被盗挖。另外,新华社记者赶赴当地展开调查。
二、盗黑土的人会怎么处罚?
公安机关已拘捕4名犯罪嫌疑人,保护我国珍稀的黑土资源刻不容缓。非法买卖土地如何处罚?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依据其非法转让的土地权利内容的不同,概括起来,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况:
1、买卖、非法转让国有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的行为。根据我国宪法和本法第二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除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根据本法第二章关于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规定,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依法由国家或农民集体所有。因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不得对其使用的土地进行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土地所有权。
2、非法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为了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和国家利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下情况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违法转让的,即构成本法规定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具体讲,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情况包括:(1)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6)土地权属有争议的;(7)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8)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情况包括:(1)转让房地产时,未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的;(2)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但转让方未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的房地产所获得的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的。
3、非法转让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系指违反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转让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
总之,盗挖黑土是违法的,在法律上也会受到一定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