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金湖县农商行为急需资金的万丰农机专业合作社姜勤办理了200万元的贷款手续,用于贷款质押的是姜勤通过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流转的2990.33亩土地的经营权。这是金湖县发放的第一笔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也标志着该县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发放工作的正式启动。当天,和姜勤一起在农商行办理贷款的还有张太林、李后兵、王广连、纪德新等5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授信345万元。
此项工作,金湖县开创了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先河,走在全省前列。
用途:必须发展农业
金湖县银涂镇万丰农机专业合作社姜勤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共经营了2990.33亩土地,主要种植稻、麦等,但资金短缺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
“这200万元贷款不仅可以解决种子费、肥料费、人工费等燃眉之急,资金的及时注入,将会给我带来上百万元的经济效益。”姜勤的喜悦不言而喻。
据了解,此类贷款必须用于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生产或农业开发,同时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生产性质。“这是为了保证贷款确实用于发展农业生产,同时,也有利于银行进行准确的风险评估。”金湖县人行行长倪彩霞说。
对象:农业经济主体
据介绍,并不是任何人或者单位都能获得贷款,在选择发放贷款对象上,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是县农商行为流转经营主体提供的专项贷款,对于通过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流转面积10亩以上的经营者,依照产权交易机构颁发的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他项权利证书,就可以向县农商银行申请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经过价值评估、贷款调查,就能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贷款最高申请额度为评估价值的8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利率优惠政策的10%—15%算。
“因为生产规模越大,风险越有预见性。”金湖县农商行董事长程明飞表示,土地面积少的种植户难以对银行形成“规模效益”,加之银行在这类贷款过程中,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土地情况核实、生产状况审查、相关农产品市场评估等方面的工作成本较高,因此难以对较小的“散户”感兴趣。
前景:市场大银行看好
农业生产效益受市场影响明显,病虫害、天灾人祸等不确定因素较多,这些又都影响着银行对抵押贷款的态度。即使是规模较大的农业经营主体,银行也在风险评估方面慎之又慎。此次金湖县农商行向姜勤、张太林、李后兵、王广连等发放贷款,还有县财政设立的200万元风险基金作为“兜底”保障。
虽然如此,银行也普遍看好这方面的抵押贷款业务。倪彩霞表示,这是因为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具有周期短、风险因素较单一等特征。
“农民对传统农业的依赖程度在减弱,更愿意将视野投向高投入、高产出的规模农业生产,但又会普遍遭遇资金缺乏,因此这类抵押贷款业务的前景很广,市场很大。”倪彩霞分析,目前来看,这种形式的农业融资暂时还离不开政府提供的担保和专项风险基金。
“但政府的作用是前期引导,银行的这项业务在制度上成熟后,还是应该将风险交给市场调节。”倪彩霞建议,可探索商业保险等多种方式,为抵押贷款提供多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