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撂荒现象在农村很普遍。为什么不把荒地流转出去?耕地撂荒与流转为什么有困难?如何调整?
1、农业效益低,农民积极性不高。
随着各种农资产品和机械作业费用的上涨,投入的生产成本逐年上升,在耕地回报率很低的情况下,从事农业生产远不如非农生产的效益高。
据调查,种植玉米亩收入946元,除去种子、化肥、农药、机械播种、收获、运输、人工等费用外,实际亩纯收入186元左右,还要进行长期的田间管理,费工费时不划算。
如果仅种植小麦,投入产出基本持平或略有收益,所以农民改变了种植习惯,只种植小麦不种植玉米,造成耕地季节性撂荒现象。
2、农村外出务工成主流,劳动力严重短缺。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进城务工、经商成为农村经济主流产业。
种地收入没有打工效益好,青年农民干脆不种田,承包地由在家的老人耕作,或者租给别人种植,没人种的就荒芜。
同时由于婚丧嫁娶、升学参军等原因,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聚集,人口下降严重,劳动力短缺现象突出,导致耕地无人耕种而撂荒。
3、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过于松散。
按照土地承包权经营权30年不变的政策,农民一经取得耕地的承包权,就会享受国家粮食直补政策,补贴款以耕地面积为依据,采取“一卡通”发放形式。
不管种与不种粮食都享受粮食补贴款,导致承包耕地采用粗放式经营,部分农民就宁荒芜不流转。
目前对撂荒现象没有制约与处罚的行政措施,情况愈来愈严重。这不仅造成耕地浪费,也不利用于农业规模化经营,制约土地流转步伐。
4、土地不能流转与不愿流转矛盾并存。
一是不能流转。进城农民认为自己在城镇一旦“失业”后还有回去耕作的资源,宁荒不转。
据调查,农民流转时间在3年内可以接受,甚至白种也可以,原因防止耕地撂荒,提高土壤质量;但时间超过3年,给费用也不流转,以后回家就没有地种了,感觉自己没有耕地了心里不踏实。
二是不愿流转。留守农民将种地作为自己的职业,是吃饭的保障,一旦不种地感觉自己连做农民的权利也被剥夺了,因此虽然种地效益低,也不愿流转出去。
另一方面,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农机合作社流转土地需要集中连片、条件较好、耕种方便的耕地,流转时期相对较长,而农民也不愿签订长期合同,同时撂荒地一般灌溉条件差,道路不畅,规模较小,因此企业流转积极性不高。
如何调整?
1、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和稳定耕地收益。
按照“因地制宜、宜粮则粮、宜经则经”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生产经营模式,培育优势产业,鼓励走多种产业综合经营的路子,将农民的种植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制定落实惠农政策,激发农民种粮热情。改变过去按计税面积发放补贴的办法,粮食综合补贴资金应按照每年统计公示的实际面积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户手中,未种田的农户,坚决不予享受补贴。
同时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农资市场和价格管理,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者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行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在土地流转上下苦功,推动规模化经营。
在保持现有农村耕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前提下,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经营使用权,加大劳动力转移力度,加快耕地流转进程,解决小地块与大机械的矛盾,为农机合作社发展提供作业市场。
支持引导农机大户和专业服务组织创办家庭农场、农机作业服务公司等具有集聚作用与效应的生产经营主体,将荒芜耕地整理后集中向大户、经济能人流转,走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的路子。
引导耕地、劳动力、资金、装备、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向服务组织聚集,开展生产联合、规模经营、社会化和产业化服务,加快土地流转步伐,实现农机合作社规模化经营。通过规模经营,提高耕地生产率和产出率,变粗放经营为集约化生产。
3、在农机合作社规范运行上做文章,高质量建设合作社。
鼓励农民创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对合作社在税收、信贷、人才培养等方面予以支持,提升合作社发展自身造血功能,积极开展一条龙服务、耕地托管服务、租赁服务、代耕种等多种服务形式。
引导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发展耕地股份合作,让耕地变股权,农户当股东,以耕地托管方经营式为目标,提供集体代耕、股份合作代耕和农户委托代耕等“委托代耕制”,解决农村“谁来种地和如何种地”的问题,减少耕地撂荒。
结语: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和机械化程度依然偏低,应该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发挥合作组织在土地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中的引领作用,将过于分散的耕地集中起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土地流转步伐,解决耕地撂荒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