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那么2021优抚标准是什么?2021退役军人抚恤补助有哪些调整?
一、2021优抚标准是什么?
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7月29日消息,从2020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农村籍老义务兵、烈士老年子女等生活补助,按平均10%的标准继续提高。其中,对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适当予以倾斜。
具体上调标准以你每月实际工资再按照10%的标准提高,比如2019年是5000元一个月,提高10%之后,用5000+5000×10%=5500元。也就是说从2020年8月1日起,你的优抚标准上涨了500元。
二、2021退役军人抚恤补助有哪些调整?
1、消除退役军人优待抚恤城乡差异
在《退役军人保障法》一审草案第六章四十五条中,明确提到了国家逐渐“消除抚恤优待制度城乡差异,建立统筹平衡的抚恤优待量化标准体系”。一审草案中,已明确将“消除抚恤优待制度城乡差异,建立统筹平衡的抚恤优待量化标准体系”纳入《退役军人保障法》中,这意味着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生活补助将逐渐向成城镇兵看齐,以往按照“每服役一年每月40元”的生活补助标准,将大幅提升。
2、缩小退役军人抚恤优待制地区差异
《退役军人保障法》二审草案中,又新增了“缩小退役军人抚恤优待制地区差异”。众所周知,目前各地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并不统一,绝大多数地区按国家标准进行发放,但个别地区标准却是国标的两倍之多,远高于国标。因此二审中提到逐渐缩小抚恤优待制地区差异,意味着各地将逐步向补助力度较高地区看齐,有助于体现公平公正的优待原则。
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农村籍退伍老兵等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为我们国家做出过巨大贡献,理应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