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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节恢复烟花爆竹燃放是真的吗?各地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2020年12月09日 11:11来源:土流网点击量:0

在以往,人们过节、家里办酒席时都会燃放烟花爆竹,但为了保护环境,我国各地几年前推出了禁放政策,而在近日,网上出现2021年恢复燃放烟花的消息,那2021年春节恢复烟花爆竹燃放是真的吗?各地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2021年恢复烟花爆竹燃放-摄图网

一、烟花爆竹种类有哪些?

烟花爆竹根据结构与组成、燃放运动轨迹及燃放效果,可分为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吐珠类、玩具类、礼花类、架子烟花类、组合烟花类9类,按照对燃放人员要求的不同,烟花爆竹产品分为个人燃放类和专业燃放类。

二、2021年春节恢复烟花爆竹燃放是真的吗?

2021年是否恢复烟花爆竹燃放要看当地发布的政策,根据我国多地出台的政策,2021年大多数地区在春节期间还是不能放烟花爆竹的,可能有的地方,会划分出特定区域,居民可以到那儿燃放烟花爆竹。

2021年各地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摄图网

三、2021年烟花爆竹燃放各地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1.2021山东德州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1)禁止燃放区域:德城区所辖各街道办事处和二屯镇德滨高速路以南区域;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区域;运河经济开发区除赵虎镇、抬头寺镇南外环以南之外所辖区域;陵城区和各县(市)城区,城区范围由陵城区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广播电视、通讯线路和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体育馆、博物馆、公园、广场、旅游景区、宗教活动场所、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林地、苗圃、城市绿地等重点防火区域内;高层建筑物及其周围、地下建筑物、在建高层建筑物施工现场;重要军事设施;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2)违放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五百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地点内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酒店、宾馆或者从事庆典、婚庆、殡仪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服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2.2021青岛市即墨区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1)禁止燃放区域: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老年人休养场所;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林地、绿地等重点防火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区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场所。

(2)违放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在禁放区以外燃放拉炮、摔炮、砸炮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五百元罚款。

烟花-摄图网

3.2021年吉林白山市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1)禁止燃放区域:文物保护单位(点)、历史建筑保护范围;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场所;商场、市场、影院、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停车场、城市桥梁、地下空间;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和地点,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六级以上大风、中度以上污染、重污染天气及其预警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限制燃放区禁止燃放时间:除夕的八时至正月初一零时三十分;正月初一至正月初六的八时至二十三时;正月十五的八时至二十三时。

(3)违放处理方法:违放者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烟花爆竹,对个人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2021年四川泸定县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1月15日,四川泸定县政府发布《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及规范爆竹燃放的通告》称,在县行政区域内,每年10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非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5.2021年陕西渭南市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陕西渭南市政府办2020年12月11日发布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渭南市主城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规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主城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6.2021年山东青岛市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青岛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联席会办公室1月12日也发布《关于加强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通知》,重申2020年《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和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为禁放区,要求靠前一步、提前部署,“打好禁放工作人民战争”。元旦、农历小年、农历除夕,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初七至初九、十五,农历七月二十二(财神节)等11天,实行一级禁放管控,全市禁放管控力量(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等工作人员)全员上岗。

7.2021年陕西省延安市延长县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陕西省延安市延长县2021年1月1日作出《延长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的通告》称,在限制燃放区域、公共燃放区域,或由街道办、社区统一选定的燃放点,春节期间在2021年2月11日(除夕)、2月17日(正月初六)、2月26日(正月十五)全天可燃放,其余时间规定12时至22时为允许燃放时间。在这些规定时间以外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8.2021年浙江温州市瑞安市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1月8日出台了《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有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规定2021年2月11日(农历除夕)至2021年2月14日(农历正月初三),允许全天经营和燃放;2021年2月10日(农历十二月廿九)和2021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初四)至2021年2月17日(农历正月初六),允许全天经营,燃放时间限制为8时至22时。

烟花爆竹含有会爆炸的化学物质,所以为了安全,还是不放烟花爆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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