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大同市市财政局了解到,我市2015年种粮补贴资金21300余万元已分配至各县区,补贴面积为385余万亩,资金到位后即可为农民办理兑付。
据了解,从今年起,国家调整完善了农业补贴政策,要求各省从中央拨付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中调整安排20%的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其余8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按原政策执行。根据中央的政策要求,经省政府批准,我省同比例降低了各类农作物的农资综合补贴标准,因此今年执行的补贴标准为:小麦70元/亩(其中综补60元/亩、直补10元/亩),玉米及薯类4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5元/亩),杂粮6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25元/亩),补贴面积仍依据“上年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需要强调的是,今年中央政策要求,对改变耕地性质的不予发放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例如,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被征(占)用为建设用地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和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