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因为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的事件越来越多,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政策进行治理。那么,你知道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是什么?承包地建房拆除有补偿款吗?
一、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是什么?
依照法律规定与司法上解释的规定,承包地被征收类的案件当中不仅有行政类的诉讼还有民事类十五诉讼。在用于本案由时要注意区分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要以公共利益为目的,不是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不能进行征收。被征收人对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向上提起诉讼的,要以征收人即国家机关作出相关的征收决定为诉讼标的,这类诉讼为行政诉讼,而不能为民事诉讼。
土地在被征收以后,征收机关没有予以补偿或没有予以其充分补偿的,被征收人起诉要求征收机关支付其相关补偿费用或要求征收机关增加补偿费用的案件,那么对于征收标准提出的诉讼,也是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之中的。不适宜列为民事案件的受理是在征收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后,土地承包的经营权人要求取得自己应得的那部分补偿费时,才可以作为民事案件进行处理,是适用于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的案由。
同时要根据征收土地补偿费用的类别进行区分:土地补偿费是对失地的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法律条例规定,土地补偿费用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包括“分不分”、“分给谁”这样的土地补偿费决定都由村集体认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作出分配的方案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配土地补偿费用的,人民法院则不能将此案件作为民事案件进行受理。地上附着物与青苗的补偿费是对承包地上的生长物与建筑物的补偿,这是对承包经营权人的相关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不允许截留的。承包经营权人向上起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求取得他应得份额的,要作为民事案件进行受理。安置补助的费用与社会保险的费用是对失地农村农民的社会保障性类补偿,分配要按照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规定有序进行。若约定分配给失地农村农民个人的,被征收土地的农村农民能够向上起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此笔的经济费用。否则,就不可以作为民事案件进行受理。
二、承包地建房拆除有补偿款吗?
农村居民需要申请在宅基地上盖房子,若没有经过同意批准,在承包的农业用地上建造房屋的,属于违反土地管理法律的行为,承包地上拆迁是没有补偿费用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法律条例规定:若违反本法的规定,私自占用耕地进行建窑和建坟或擅自在耕地上进行建房、挖砂、采矿、挖石、取土等行为,严重破坏了种植条件的,或因为擅自开发利用土地而造成造成土地荒漠化与土地盐渍化的,由其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或治理,可以同时并处罚款。如果非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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