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全省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培训班上获悉,我省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在有扶贫开发任务的70个县(市、区)开展,为有发展意愿、有发展潜质、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并通过评级授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内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
扶贫小额信贷实行利率优惠,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同期基准利率。同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获得信用贷款的贫困户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标准原则为实际贷款额度的5%,且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贴息资金总额每户原则上不得超过3000元。
为确保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顺利开展,我省将对贫困户开展评级授信。根据贫困户的家庭劳动力、家庭收入、社会信用度等指标,按照村级评议、乡(镇)审查、县级审核的程序,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进行评级授信,2015年9月底前完成评级授信工作。农商银行根据评级情况进行授信并发放信用贷款。贷款到期,贫困户全额还款后,各县扶贫办依据农商银行提供的相关材料,会同县财政局办理贴息资金结算手续。贴息资金直接打卡发放给贫困户。
据省扶贫办负责人介绍,该贷款主要用于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光伏发电、乡村旅游等生产经营项目或支持贫困户带资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不得用于子女上学、看病、还债等非生产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