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伴随着经济的提高、人口的增加,人们对房屋建筑的需求越来越大。在农村,侵占耕地私自建房的行为也是越来越多。为了规范在农村建房用地的行为,通知表示土地八不准最新规定来了!具体是哪“八不准”?
一、土地八不准最新规定来了!
近日来,一些地方农村未经批准违法私自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且呈蔓延势头,尤其是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的行为,触碰到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到国家粮食的安全。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对此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的精神、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这类情况,现就农村私自建房占用耕地的行为进一步规定明确“八不准”。
二、具体是哪“八不准”?
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在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农村村民建住宅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为此,通知明确规定“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将其规定摆在8类乱占耕地建房情形的首位,以此突出不准乱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房这点的总要求。
2、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超过批准的数量而占地建房,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罚。强占耕地建房行为没有经过合法审批,并且多占耕地建房的行为超出了合法批准的面积,均明令禁止。
3、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用途管制制度。明确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有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的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并用于建房等非农业建设。以买卖、流转耕地等方式建房,改变耕地的农用地性质,均明令禁止。
4、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经营土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没有经过依法批准的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中。《通知》明确表示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5、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乡村振兴”、“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设施农业”、异地扶贫、移民搬迁等涉及非农业建设的,应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通知》针对这些情况作出禁止性相应的规定,目的是防止再出现以各种名义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搞休闲、旅游、娱乐、养老等非农业产业活动。
6、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出卖、出租、赠予住宅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应不予批准。此外,对于违反“一户一宅”规定私自占用耕地建房,均明令禁止。
7、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对于违法占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特别是耕地建的房屋是属于违法建筑的行为。同时,相关买卖的行为不在法律的保护内,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以上,应予以禁止。
8、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对于农用地转用手续等用地审批必须由有权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及法定程序作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地建房的,批准文件无效。
以上是农村土地八不准的详细规定,有任何不解或不明的规定可以咨询相应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