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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多宅不能确权!哪些宅基地要小心?

2015年07月03日 15:27来源:点击量:0

  “农民有了土地证,好比吃了定心丸。宅基地有了土地证,好比人有了户口......”

  在全国各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正如火如荼进行。但是,面对好政策,很多农民对确权还是一头雾水。先来看看小编村村最近收到的一位山东村友的咨询:

  当初结婚的时候,父母为我们另建了一处新房,两家分开居住。父母去世后,那处房子就被我们暂时用来做仓库,准备以后再传给儿子。最近村里正在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我能把这两处宅基地都保留下来吗?

  其实,这位村友的情况还真不在少数,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一户多宅”。谈到成因,除了像这样因为成家后建设新房、而拥有多处宅基地,还可能是:

  在此郑重提醒大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必须坚持“一户一宅”,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乡亲们,咱一户人家不能同时对两处宅基地进行确权。

  其中,“一户”是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的。也就是说,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属于一户,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当然,如果子女长大成人并已成家,分户后不够居住,则可以另行申请宅基地。

  与此同时,村民已经有了一处宅基地的,除了因为继承导致宅基地权属发生变更以外,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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