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山网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新疆农经工作会议上获悉:当前新疆初步形成了以承包农户为流转主体,以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规模经营主体,以转包、出租为主要流转形式,以政府管理和服务为重要保障的多元化、多形式的土地流转机制。
2011年,新疆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352.9万亩,占农民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11.7%,涉及农户15.1万户。其中,天山北坡经济带、焉耆盆地土地流转进展较快。昌吉回族自治州积极引导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台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目前,全州土地联营模式合作社76个,租赁模式合作社95个,土地流转面积118万亩,占家庭承包面积的26%。玛纳斯县乐土驿镇乐源农业专业合作社与下庄子村、文家庄村实现流转14500亩进行规模经营,土地入股,盈利分红,使入社农民实现了多元增收。
据介绍,近年来自治区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农村改革发展。200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目前全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基本稳定,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基本得到保障。
(记者: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