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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激励政策推进土地流转

2012年03月16日 14:34来源:点击量:0

 来源:甘肃日报 

 
  “去年我流转了80亩土地,专门种植特色玉米,收入可观。今年县上出台了鼓励土地流转的激励政策,我准备把村子北片的640亩土地流转过来,全部种上双垄全膜沟播玉米。”近日,永昌县六坝乡七坝村种植大户贾发林向记者谈起种植计划时踌躇满志,信心十足。
   贾发林所说的激励政策,指的就是今年永昌县出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扶持办法》。根据这项办法,从今年起,永昌将对连片流转土地300亩以上、流转年限5年以上,发展高效大田节水农业,包括蔬菜覆膜种植、全膜双垄沟播玉米种植、中药材种植、饲草种植等流入主体,给予每亩每年50元的补助;对连片流转土地100亩以上、流转年限5年以上,发展设施农业,包括日光温室、食用菌棚、拱形日光温室、膜下滴灌、低压管灌等流入主体,给予每亩每年100元的补助。
  永昌县农牧局局长罗真向记者介绍,永昌县建立起了县、乡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并积极推行土地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推广使用统一的土地流转格式合同,促进了土地流转。2011年,全县以转让、转包、入股、出租、互换、代耕等形式,流转土地10.11万亩,初步形成了“能人+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农业结构调整”的新模式。“但是,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大多数土地流转合同一年一签,期限较短,使得土地集约经营者对修建灌溉设施、培肥地力等事关长期发展的项目不愿投入、不敢投入。”罗真说,“针对这种情况,县上出台了扶持办法,引导公司和农户签订长期流转合同,使他们从长计议,大胆投入,稳定发展,提高规模经营的水平。”
  记者了解到,永昌在县级财政设立了土地流转专项基金,保证此项政策的奖励资金及时兑现。同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流入主体,县上将优先安排农业灌溉用水。永昌县还发布了《土地流转中长期合同签订指导意见》,对租金支付方式、农资补贴、国家投入、产权归属等农民普遍关心的具体事宜进行了规范,以保障流转双方的权益。
    (记者:刘兴元 通讯员:陈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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