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扶贫政策推出以来,我国各地都发展了新的产业,但要想产业很好的发展下去,产业链尤为重要,而现在很多县市都以金融手段推进产业扶贫,那产业链金融扶贫怎么扶?将如何开展?
一、产业链金融扶贫怎么扶?
1、要与产业扶贫发展规划有效对接。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主动加强与政府部门对接,积极参与扶贫农业龙头企业、扶贫示范合作社“双认证”工作,及时了解产业扶贫项目库、企业库等信息,精准对接贫困地区扶贫产业金融服务需求,按照穿透式原则,精准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带贫脱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主导产业或优势产业,采取一项一策、一项一法、一项一品精细化服务措施,做到信贷支持对象准确、期限合理、流程匹配,提升产业扶贫金融服务工作实效。
2、要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立足贫困地区产业特点、资源禀赋,下沉服务重心,积极探索开发适合贫困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特点的专项贷款产品和服务模式。大力发展大型农机具、林权抵押、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等信贷业务,加大对管理规范、操作合规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和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广“订单+金融”试点,探索“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企业+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产业扶贫模式。
3、要重视金融扶贫风险防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化解已有风险和处置不良贷款,加强对发放到期未还的扶贫贷款的催收,避免形成“恶意逃废债务”的负面效应;对确实由于客观原因到期无法归还的扶贫贷款,可通过展期、循环放贷等方式化解风险。同时,要加强产业扶贫贷款发放管理,做好贷前调查,搜集企业、贫困户生产能力和还款能力的真实信息;加强贷后管理,实时了解贷款企业、贫困户生产经营状况,提供力所能及的指导和帮助。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部门应当好金融机构与财政、扶贫、人社、农业等部门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推动地方政府健全配套机制,搭建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对接平台。推动整合各类财政奖补资金,促进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产业扶贫投融资体系。推动落实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政策,降低贫困地区金融机构经营成本。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实行信用救济和信用重建。
二、产业链金融扶贫将如何开展?
1、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加大信贷投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围绕当地区域特色产业发展计划,优化信贷资金投向。坚持因业制宜,探索推广果园质押、畜禽养殖厂房抵押、畜禽活物抵押、蔬菜大棚抵押等信贷产品,有效破解贫困地区经营主体融资担保难题。大力发展产业链融资模式,鼓励核心企业牵头打造信用共同体,支持当地特色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加快发展。大力发展订单金融,积极推广“基地+贫困户+银行”、“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贫困户+银行”等金融扶贫模式,将经营主体吸纳和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数作为确定贷款额度的重要因素,根据贷款用途、项目周期、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的劳务合同期限等因素确定贷款期限,对发放的扶贫产业贷款执行优惠利率。
2、全力支持农村三产融合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项目要求,针对不同产业金融服务需求的不同特点,提供不同期限、额度的信贷支持,力争培育扶持一个龙头,带动一方产业,致富一方百姓。要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推广季节性收购贷款、项目实施单位集群客户融信保业务等特色产品,开展以仓单质押、订单质押为核心的“供应链”融资服务,积极提供债券承销、资产证券化、金融租赁等金融服务。加大对农村新兴业态发展的支持力度,针对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兴业态的经营特点,探索开办经营权、门票等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产品,推广农户联保贷款或整村大联保等信贷模式,支持贫困地区打造特色鲜明的旅游名村、主题园区和特色城镇,拓宽贫困地区的增收脱贫渠道。
3、加大对农村电商发展的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重点围绕国家级贫困县、革命老区县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为贫困地区电商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积极推进“电商+渠道”金融服务创新,依托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加快发展手机支付、电话支付、网上支付、云闪付等电子支付手段,改善农村金融基础建设,支持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对接全省特色农产品“三年百市”品牌营销行动,加大对农产品营销、农村物流产业、产地仓储保鲜设施项目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电商+平台”金融服务创新,打造融线上电商、线下资金结算为一体的电商金融服务方式。积极推进“电商+信贷”金融服务创新,充分利用农村客户信息库,利用大数据资源,加快研发推出基于交易流量、降低抵押品要求或免抵押的适合农村电商发展的信贷产品和供应链式的信贷支持;大力支持县域电商企业扩大特色农产品对外出口,对跨境电商企业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业务、贸易融资等方面的金融需求提供配套服务。
4、加大对贫困村集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银行+企业+党支部+集体经济组织+贫困户”等多种合作模式,支持村集体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相互入股等多种形式合作,重点发展特色产业和乡村旅游业,带动当地贫困农户增收。探索将农村集体资产收益权作为质押,对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针对经营型、物业型、资源开发型等农村集体经济的不同类型和金融服务需求特点,制定不同金融服务方案,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