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既要能看得见山水、记得住乡愁,也要让当地村民享受到更加舒适便利的环境。6月30日,市城乡规划局发布《长沙市村庄整治规划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作为长沙首部以“村庄品质提升”为重点的本地化指南,《导则》将为全市村庄整治提供操作性较强的技术指南。
【目的】
因地制宜提升村庄人居环境
据住建部开展的一项农村人居环境调查显示,我国农村人居环境主要存在着五大隐患,分别是饮水安全隐患,给排水和生活垃圾造成的环境安全隐患,因过境道路和没有村中道路而产生的交通安全隐患,因人畜混杂、消防、防洪、卫生防疫而引起的公共安全隐患,以及因规划不力而引发的社会不和谐隐患。
“村庄整治不是大拆大建,而是通过配套基础设施和修复、修补等技术手段,因地制宜地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提升和改善。”市城乡规划局总工程师王慧芳介绍,长沙从2006年开展新农村村镇规划以来,目前已实现全市建制镇规划全覆盖、村庄规划覆盖率达到80%以上。在奔小康和建设美丽乡村的背景下,村庄整治规划将侧重于对现状的改善,并力求在改善中建立长效管理和不断提升的机制。
【重点】
整治房屋建筑等7个方面
根据村庄现状条件、村民意愿、经济基础、产业发展规划、区域位置和影响力等,《导则》将村庄整治规划分为保障型、改善型、提升型三个等级,其中保障型整治适用于安全隐患较多、基础设施薄弱、环境卫生较差的村庄;改善型整治适用于邻近城镇、发展较好的村庄;提升型整治适用于对周边区域影响力较大、绿色主导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的村庄。
《导则》明确,村庄整治规划的重点在建筑、环境卫生、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村庄风貌、历史文化遗产和乡土特色保护等7个方面。《导则》强调改善卫生条件,如衔接各有关部门要求,促进建筑物配套环保和爱卫标准化粪池、人工湿地等净化环境的设施;《导则》注重乡土特色的保护,如提出旅游乡村建筑整治应根据规划对屋顶、外墙、门窗等外观进行改造,提取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的符号、色彩、材料,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建筑风貌;《导则》提出了村庄公共活动场所应按居民需要配备休闲健身器材,村庄文化活动中心、集贸市场、村庄游园等,公共活动场所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共厕所等。《导则》还积极推广绿色理念,提倡使用太阳能、沼气、乡土植物和水系驳岸的生态化处理,以及垃圾减量化管理等。
【措施】
“乡村规划师”将入村到户
“村庄整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需要规划师与村民有充分的沟通和互动。”王慧芳表示,市城乡规划局今年将和有关部门一起,组织一批“乡村规划师”入村到户,编制“接地气”的村庄整治规划,并促进规划实施。
人居环境“三分建、七分管”,《导则》建议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除了培养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建立村规民约以外,还应结合实际,建立机制,组织队伍对基础设施维护、渠道管护、绿化养护、垃圾收运等方面进行运行维护和管理提升。
与此同时,在农村新建、改扩建房屋时,规划部门将结合《乡村规划许可证》的发放来促进《导则》的试行,保证新项目建设与村庄整治相辅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