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补贴的天变了
近日,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从2015年调整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
这跟化肥行业有何关联呢?关联肯定是有的。毫无疑问的是,三项政策的实施从某种意义上是把化肥在内的补贴权予以收回或者叫夺权,无形中也会给化肥行业带来较大压力。尤其是那些将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不作为重点客户的肥料企业而言更甚,他们是去的不仅仅是一个客户名称,或许失掉的是企业未来的利润空间(至少在补贴方面)。
不过从这次补贴政策的一增一减中也可以看出,国家政策层面正在捋顺农业种植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从中间环节的补贴改为源头性补贴,也突出了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鼓励粮食适度规模的一贯方针。
政策合并
《意见》强调:普通种粮农户今年享受到的农资综合补贴将减少20%,而适度规模经营的种粮大户等将在原有农资综合补贴基础上多获得20%补贴,这也意味着今后补贴的目的将真正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的补贴宗旨。
这一点其实在新政策中体现得非常明确:各县(市、区)将原农资综合补贴的80%、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清算后的农作物良种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各县(市、区)将原农资综合补贴的20%,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对象为主要粮食作物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
简单地说,就是按照新政策,今年省级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将继续实施,但普通种粮农户今年享受到的农资综合补贴将减少20%。而从2016年起,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现金直接补贴部分将与省级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合并实施,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由县(市、区)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
这就是说,种粮大户等将在原有农资综合补贴基础上多获得20%补贴。
强耕地地力
同时,《意见》中选择安徽、山东、湖南、四川和浙江等5个省,由省里选择一部分县市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从2016年起,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现金直接补贴部分将与省级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合并实施,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由县(市、区)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
作为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改革,除对现行农业“三项补贴”政策进行调整完善外,从今年起,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一是加强耕地生产能力建设,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二是支持适度规模经营,实施“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
此外,从《意见》的表述中也可以看到,另一个亮点就是强化了政策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既可以支持以土地有序流转形成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也可以支持土地股份合作和联合或土地托管方式、龙头企业与农民或合作社签订订单实现规模经营的方式、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专业的生产服务实现区域规模经营等其他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