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农业改革试点,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泰州市姜堰区制订出台了《关于推进农业改革创新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政策意见》,支持发展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为主体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一、当年新增土地流转集中连片从事粮食生产100-300亩的家庭农场,每亩奖励100元。当年实现整村土地规模经营(规模经营面积达80%以上)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万元。对达到“八有”标准的示范家庭农场,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二、当年新建连片100亩以上新钢架大棚并投入生产的,每亩奖补投资者2500元。当年新建5亩以上连栋智能温室并投入生产的,每亩奖补投资者1万元。对在桥头香菇产业园内,当年新增连片50亩以上钢架食用菌大棚并投入生产的,每亩奖补投资者3000元。上述钢架大棚不含西瓜等简易大棚,且须在镇级农业规划园区内,并参加设施农业保险。奖补资金按5: 3:2的比例分三年兑付到位。
三、当年新增花卉、苗木、果树种植连片20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投资者200元。上述项目在经济薄弱村实施的,奖补标准上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