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车祸无情,人间有情。3月31日下午苏州黄埭发生的车祸一直让很多民众担心,因为据最新情况了解,车祸导致一人死亡。那车祸原因查明了吗?现在情况如何?最后怎么处理的呢?
一、苏州黄埭发生车祸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1.3月31日14:03,苏州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华阳路口发生一起四车追尾事故!造成1人死亡,无其他人员伤亡。
2.被撞白色本田轿车司机郭某某(男,28岁,射阳人)受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3.肇事司机杨某某(男,43岁,台湾籍,住昆山市),目前其已被警方控制。
二、苏州黄埭车祸原因查明了吗?最后怎么处理的?
苏州黄埭车祸事故原因正调查。
3月31日下午,苏州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发生一起严重车祸。视频画面显示,一辆轿车高速行驶连撞多车,车辆已严重变形。
经过警方的初步调查,肇事司机杨某某先在黄埭镇春叶路与停在路边的车辆相撞后逃逸,逃逸时速高达150公里每小时,疯狂逃窜的过程中追尾前方等候红灯的白色本田轿车,并导致连环追尾前方两车,直接被撞的本田轿车司机郭某某(男,28岁,射阳人)受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令人气愤的是,杨某某撞死前车受害者之后,一直就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从警方在事故现场和后期验血取证的视频中可以看出,即使刚刚有一条活生生的年青的生命消逝在他的手上,杨某某也仿佛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一样洒脱,这种漠视别人生命的卑劣行为,一定要从重处罚。
从现场的车祸视频中可以看出,杨某某驾车的速度非常之快,远远超出了一个正常人能够开出的速度,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直接被撞的前车几乎完全解体。
几乎解体的前车
根据刑法第二编第二章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杨某某肇事后在市区人流车流密集的街道上超高速驾车逃逸,并且造成了前车年仅28岁的郭某某死亡,多辆轿车损毁,并且杨某某肇事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完全没有悔过之心,他的所作所为已经完全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强烈要求对他执行死刑。
官方最新通报如下: